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进行奖励。

授予石家庄市、廊坊市、保定市“2013年度河北省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市”荣誉称号;授予固安县、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邯郸县、栾城县、鹿泉市、滦平县、徐水县和正定县“2013年度河北省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县(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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