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即国家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

国家计划单列市的财政与中央挂钩,但不一定就与所在省财政完全脱钩。实际执行中,存在计划单列市仍需在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和比例向所在省区上缴一定的财政收入的情况,即"单列不脱钩"。

设立国家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出任这一行政区四套班子的一把手官员由所在省提出建议,中央任命,级别为副省级。

目前我国五个计划单列市分别为: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大连市(1984年7月18日批准)

大连(Dalian),别称滨城,旧名达里尼、青泥洼、旅大,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地处黄渤海之滨,背依中国东北腹地,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是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中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

青岛市(1986年10月15日批准)

青岛(Qingdao),简称青,别称胶,又被誉为琴岛和岛城,青岛拥有国际性海港和区域性枢纽空港,是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之一。是山东省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山东省经济中心城市、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宁波市(1987年2月24日批准)

宁波,简称甬,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有制订地方性法规权限的较大的市,长三角五大区域中心之一,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浙江省经济中心、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连续五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大陆综合竞争力前10强城市,中国和谐城市竞争力前十强城市,"中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中国金融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前十强城市。

厦门市(1988年4月18日批准)

厦门(Xiamen),别称鹭岛,简称鹭,位于福建省南端,西接漳州台商投资区,北邻泉州南安,东南与大小金门和大担岛隔海相望。是闽南地区的主要城市之一,与漳州、泉州并称"厦漳泉",构成闽南金三角经济区。

深圳市(1988年10月3日批准)

深圳,别称鹏城,广东省省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中国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华南),国际重要的空海枢纽和外贸口岸,中国南方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和制造基地,中国重要的经济和金融中心,经济总量居中国大陆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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