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日前发布《河北省2015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根据新修订的《河北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各设区市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并参照聚类分析的结果,11个设区市社会发展水平可划分为三个方阵。

河北11地市社会发展水平最新排行

11个设区市社会发展水平可划分为三个方阵

 廊坊市、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属于第一方阵

河北省社会发展高水平地区

四个市覆盖人口255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4.4%,其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居全省前4位,分领域指数大部分也居全省前列。

廊坊市经济发展指数、文明进步指数、居民生活指数和社会和谐指数均居全省第1位,而公共服务指数居全省第7位,表明廊坊市还需在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发展力度。

石家庄市经济发展指数居全省第2位,文明进步、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指数居全省第3位,而社会和谐指数居全省第9位,表明石家庄市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需进一步关注城乡差距、贫困人口、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问题。

唐山市居民生活指数居全省第2位,经济发展指数居全省第3位,文明进步指数居全省第4位,而社会和谐指数居全省第7位,与石家庄市一样需关注和谐发展方面的问题。

秦皇岛市社会和谐指数居全省第3位,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指数均居全省第4位,而文明进步指数居全省第5位,略显滞后,需关注拉动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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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沧州市和保定市属于第二方阵

河北省社会发展中等水平地区

这三个市覆盖人口2722.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7%,其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处于全省中等水平,分别居全省第5、第6和第7位,但不同地区各领域发展不平衡。

邯郸市文明进步和公共服务指数较高,均居全省第2位,但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指数相对滞后,分别居全省第8位和第9位,表现为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偏高。

沧州市社会和谐指数较高,居全省第2位,但文明进步和公共服务指数相对偏低,均居全省第9位,表现为6岁及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城镇化率相对偏低,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数相对偏高。

保定市文明进步、公共服务和社会和谐指数偏低,分别居全省第10、第10和第11位,表现为城镇化率、城乡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支出、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和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比重偏低,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占全部农村人口的比重偏高。

河北11地市社会发展水平最新排行

 邢台市、张家口市、衡水市和承德市属于第三方阵

河北省社会发展低水平地区

这四个市覆盖人口1968.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6.5%,社会发展总指数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分别居全省第8、第9、第10和第11位。

邢台市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指数均排在全省最后,主要原因是人均GDP、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每千人口医生数和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偏低,传染病发病率偏高。

张家口市居民生活指数排全省第10位,其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生活用电量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需重点提升。

衡水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指数排全省第10位,表现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比重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偏低。

承德市文明进步和居民生活指数均排在全省最后,且与高水平市差距较大,落后指标主要是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生活用电量、每百户城乡居民家用汽车数量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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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年河北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

 2015年河北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稳步提高

 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稳步提高

2015年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为150.3,比2010年提高50.3个点,2011—2015年均增速为8.5%。“十二五”以来,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分别为111.3、118.2、129.9、138.7和150.3,呈逐年提高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稳步推进。

各领域均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

以2010年各领域指数为100计算,2015年全省经济发展领域指数为153.9,比2010年提高53.9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9.0%;文明进步领域指数为149.0,比2010年提高49.0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8.3%;居民生活领域指数为165.8,比2010年提高65.8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10.6%;公共服务领域指数为138.3,比2010年提高38.3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6.7%;社会和谐领域指数为141.8,比2010年提高41.8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7.2%。居民生活领域指数提高最快,公共服务领域指数提高最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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