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国家统计局决定对现行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精简改革,由目前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调整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并按规定发布。
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和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初步核实数是对初步核算数的修订。最终核实数是对初步核实数的修订。该项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对规范我国GDP核算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国家统计局建立了规模以上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改革了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制度。
GDP核算所依据的基础统计资料不断丰富。国家统计局积极采用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核算方法逐步完善,GDP初步核算数的准确性不断提高。
从实际工作看,初步核实数与初步核算数差距不大,并且在开展经济普查或者核算方法发生重大变化的年份,通常不对GDP进行初步核实,而是直接进行最终核实,因此,使得初步核实这一修订步骤的实际意义减小。
因初步核实与最终核实时间间隔较短,GDP数据多次修订给使用者带来不便,一些用户对此提出了改进意见。鉴于以上原因,有必要改革我国现行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