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前三季度,河北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33元,同比增长9.2%;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34元,同比增长9%。

  “今年前三季度,河北省GDP同比增长6.6%,同期居民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9.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6%,实现了与GDP同步增长。”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综合处处长宋杏婵介绍,随着经济转型升级的扎实推进,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及消费在保持持续增长的同时,从结构上、趋势上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及周边地区。前三季度河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9.2%,比全国高0.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8%,比全国高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9.1%,比全国高0.2个百分点。从与周边地区对比看,河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和河南等周边地区。

  居民各项收入全面增长。从收入四大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9.1%,经营净收入增长10.7%,财产净收入增长8.9%,转移净收入增长8.6%。

  收入增长多元支撑格局强化。从各收入构成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增收主动力,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9.1%,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同时,经营净收入为增收注入了新动力,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7.2%,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日益多元化,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其他财产净收入等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2.27,比全国的2.78低0.51,较上年同期缩小0.02。

  从生活消费支出看,农村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城镇。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分别为7.9%和9%,农村快于城镇1.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居民食品烟酒支出、衣着支出、交通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增速均高于城镇。此外,网购支出增长迅猛,前三季度,全省居民网购次数增长134.3%,网购金额增长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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