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3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其中1名面向退役士兵招聘,18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注: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 。

4、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专业条件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认定。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及党校学历(学位),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体制内在编人员;

7、有吸毒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站

(http://www.zhengxiang.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8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

https://hunan.bmpta.com/zxqsydw/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8:00至2021年5月21日18: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1年5月19日8:00至2021年5月21日18:00,期间登录

https://hunan.bmpta.com/zxqsydw/index.aspx,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对岗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8827356。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5月21日18: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其他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确需修改,需本人持身份证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缴费成功后,非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属贫困家庭的,笔试后可凭有效低保证明和户口本申请退还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6月2日8:00至6月5日9: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缴费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公开招聘应当形成有效竞争。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并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①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60%, 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统分。

②笔试时间:2021年6月5日9:00—11:00(9:30以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对象须根据报考岗位条件和《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http://www.zhengxiang.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

(5)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1日(含),按足年足月计算。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设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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