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马鞍山在参测的114个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城市中位列全国第九名,获得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据悉,2009年,马鞍山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中部地区首个全国文明城市,至今已蝉联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已成为马鞍山含金量最高的“金字招牌”。
近年来,马鞍山牢记总书记嘱托,感恩奋进、众志成城,深化文明实践、强化文明培育、提质文明创建,全力答好打造长三角“白菜心”时代答卷。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任务,始终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秉承着“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创建靠民”的宗旨,强化思想引领、注重教育引导、突出行为养成、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常态管理、弘扬文明风尚,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层层行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城市品质和城市美誉度。各创建载体、各单位、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各类创建活动,广大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下一步
马鞍山将围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举止优雅”的目标,进一步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创建目标不变,工作力度不减,为民惠民初心不改,育民靠民成效更实,着力建设信仰之城、首善之城、幸福之城、魅力之城、善治之城、共享之城,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