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公元前361年的某日,漫天大雪,抑或万里无云。一个年轻的魏国中庶子,此时此刻,正在西行的路上。满腹经天纬地之才的他,却苦于不得母邦重用,只得另寻出路。行囊中隐约显现一卷羊皮纸,上书“求贤令”三个大字。纸上字字珠玑,一提一按,一钩一回间无不倾诉着一个同样年轻的君主悲壮决绝的强国祈愿。
这个年轻人叫卫鞅,写下求贤令的君主正是秦孝公。面见卫鞅的孝公采纳了其法家学说,推行变法成效显著。二十年后,孝公兑现了当初的许诺,封卫鞅于商地,史称商鞅。两个素昧平生的年轻人在历史的交汇点相遇相知,恰如鲲入汪洋,鹏戾九天,拉开了秦国由垂暮西邦走向千古帝国的大幕,变法图强的春雷响彻战国风云变幻的广袤乾坤。
商鞅变法,为什么能给一穷二白的秦国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什么能在商鞅死后百余年里持续影响战国局势最终走向一统?为什么能为两千年来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基本形态奠下基石?不同的人看待这场变革,给出的答案或许大相径庭,但想要有所突破,还得穿越历史的迷雾,回到战火纷飞的年代重新审视。笔者将从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入手,结合战国历史演进,兼谈政治形态、社会态势,多层次剖析商鞅变法的重要地位,呈现一段不同寻常的深度解读。
一、举措回眸——秦国崛起的财富密码
很多人对商鞅变法有一个误区,认为商鞅变法是预先设计好所有法令一蹴而就的。事实上,整个变法是以商鞅主导逐步推行一系列新法令的漫长过程。在确立官府权威之后二十余年间,商鞅一步步地推行了改变经济模式、政治体制、社会生活的诸多措施,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公元前356年与公元前350年,两次推行的举措大体如下:
第一批举措:编制户籍、小家庭分居、军功授爵、奖励耕作、爵位流动、焚烧诗书;
第二批举措:迁都咸阳、设立县制、废井田开阡陌、统一度量衡、禁止父子兄弟同居。
[ 据杨宽《战国史》第98-100页整理]
单看这两批举措,可能很难发现什么端倪,因为仅仅走马观花式地浏览这些变法内容不可能切实地理解这些法令为何能给秦国带来如此巨大的变化。既然如此,不妨转换思路,让我们从秦国现实入手,共同思考挡住秦国做大做强的“绊脚石”究竟是什么?
套用阿Q的一句话:“我们祖上也曾经阔过!”的的确确,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在位时霸西戎、图东进,可谓风光无限。
但进入战国以来,秦国一直被边缘化,国家状况江河日下:沿袭春秋车战传统,装备老旧编制混乱,军队长时间冗而不强,多而不精,但起战事难以招架;穆公以后秦国本土居民长期与戎狄杂居,民风原始鄙陋、私斗成风,官府对民众基本上没有管束能力;田亩制度僵化,农业发展长期滞涩,生产水平、粮食产量一直低下;上层多被世家大族把持,宗室又动荡不安,甚至多次出现流亡与政变,统治阶层摇摇欲坠……地处中原西陲的秦国百年来被这些问题拖累得积贫积弱,几度大厦将倾。
就上述史实来看,笔者总结出阻碍秦国崛起最大的两个问题,一个是野蛮生长造成的混乱无序,另一个则是固步自封导致的僵化闭塞,二者的纠缠让秦国陷入倒退衰败的沼泽泥泞,无法自拔。
以问题为导向,再对商鞅变法的措施进行梳理,不难发现商鞅正是对这两个问题各下一剂猛药,根除了阻碍前进的两大顽疾,从而达到了使秦国富强的效果:
一类措施规范统治秩序,去除繁杂冗余,以法令规范为本全面统领。对小家庭要求分居旨在构建小家庭农户模式的最小单位,从而以最高效的方式编户齐民,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同时设立底层管理岗位,层级明确,职责清晰;设立县制、统一度量衡,使地方直属中央统管,使原先难推行的制度标准化程式化,尺度公开透明;焚烧诗书、令行禁止,确立了法令在民间的至高地位,大家讲法不讲情。当依法办事成为社会风气,社会就开始井然有序起来。秩序问题的解决,是最能为秦国崛起奠定坚实基础的。
一类措施打破传统桎梏,注入创新活力,使社会力量资源集中于发展。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奖励耕作,老百姓有了自己的地还能领赏钱,自然愿意撸起袖子加油干,农户的劳作积极性大大提高,成为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取得跃迁的源动力;改革军制,开创军功授爵,爵位等级明确,同时剥夺世族爵位的世袭权力,军功成为衡量社会地位的唯一标准。
一方面,军队皆以杀敌立功为目标,从质上改善了军队的作战能力,秦军摇身一变成为了战国的一流军队;另一方面,宗室的地位不再稳如泰山,社会阶层流动频繁,彻底打破世家大族对朝中局面的垄断,不用供奉那些腐败无能的纨绔子弟使得财政压力减小,也方便了人才引进。活力问题的解决,是秦国崛起的不竭动力。
虽然商鞅变法的举措并没有严格按照这两个问题分类(两个问题本身也错综纠缠),但商鞅对症下药的举措确实立竿见影,“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第二周纪二,第47页] 笔者认为,针对秩序问题和活力问题,商鞅一针见血的变法成为了秦国崛起最重要的财富密码。
二、向前一步探寻——战国的历史走向与封建社会形态
商鞅变法的影响深度,其实超过很多人的想象。其影响力不仅在商鞅死后的战国一直弥漫,更直接影响了中国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形态。笔者将选择历史演进、社会形态两个方面着重探讨,并得出一些概括性的结论。
笔者建议不妨跳出政策本身来看,会发现商鞅变法本身是战国大背景下的产物,又塑造了战国的历史走向,最终归于统一。钱穆先生指出,在春秋时代,“道义礼信,在当时的地位,显见超出于富强攻取之上”,而春秋末年贵族文化盛极而衰,“贵族阶级之必须崩溃,平民阶级之必须兴起,实乃此种文化酝酿之下应有之后果”[ 钱穆《国史大纲上卷》,第71-72页]。三家分晋,田氏篡齐,各国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造成攻伐频繁,军事战争与经济发展地位的日益凸显;同时贵族阶层土崩瓦解,“士”这个阶层站上了时代的风口浪尖。
因此到了战国之时,“富强攻取”的地位超过“道义礼信”成为主流,平民阶级兴起,商鞅本人得以入秦,商鞅变法得以推行正是拜此所赐。而商鞅的诸多变法措施,最旗帜鲜明地昭示了实现“富强攻取”道路的重要性与可行性——军功授爵、奖励耕作等等措施,为战国时期国家应该如何建设提供了极成功的样板。
在秦国,商鞅死后百余年秦制不曾衰败,令行禁止,富强为上的政治内核在惠文王、昭襄王、始皇帝等君主的践行下带领秦国走向巅峰;其他国家君主,譬如燕昭王、赵武灵王等等也或多或少效法秦制进行变革,虽然缺乏持续性,但商鞅变法的余波所及慢慢塑造的君主集权、郡县制度、法令文书、个体小农纳税的国家政治结构,早在秦国统一之前就已然在各地蔚然成风。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不应该局限地认为商鞅变法仅仅使得秦国强大从而使其足以征服六国,应当认识到商鞅变法的内核顺应并放大了春秋进入战国以来“富强攻取”的历史潮流,进而渗透入各国制度,起到减少隔阂的作用,从而对战国归于统一的走向本身有所影响。
远不止如此。商鞅变法中蕴含了后世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可以视为官方政府对民间社会控制关系的滥觞。郡县制与君主集权的举措奠定了后世政治制度基础,就是直接的继承关系,笔者不再赘述,而想详谈后一点——官府与民间社会的关系问题。商鞅就民风散漫的问题,利用农户分家、什伍连坐法、焚烧诗书等措施,实现了对民众从文化到社会生产的彻底控制。秦始皇统一后延续这种关系,但在文景之治时有所反复。
当时政府“开关梁,弛山泽之禁”,官府对民间社会持放任、支持自由发展的态势,促进了汉初生产恢复;但到了汉武帝时期,又增设刺史,行“算缗告缗”(征收商业赋税、鼓励告发),国家又加强了对社会的控制。从后世的历史实践来看,官方政府基本维持了民间严格控制,小农社会的基本状态也由此定调。
如果再进一步思考这些史实,官府对民间的控制力度是服务于历史需要的——商鞅需要聚拢社会力量推行变法,因此加强控制;汉文帝、景帝时期需要社会休养生息,因此松弛管理。因此,笔者认为整个封建时代民间社会重农抑商,畏惧官府的民间社会状态,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商鞅变法时期的发展农业抑制商业,严行法令遏制民俗与思想的社会形态,符合于封建时代地主阶级集权统治的需要。
三、结语
其如笔者前文所言——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衰颓之象,奠定了战国统一之势,塑造了后世社会之形。
烽烟散尽,鼓角希声。繁华易逝,难湮斯人。
历史冲刷了商鞅变法留下的痕迹,又流淌出商鞅变法所融入的长河,如影随形地流过岁月、激起浪涛,后世之人站在高崖之上,静静聆听这来自太古的回响,细细品味角徵宫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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