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春芳

顾春芳,1972年出生于常熟市碧溪镇,曾兼职做模特,当城市宣传片女主角,有“常熟第一美人”之称。交际广泛,朋友涉及银行、体育局、财政局、市政协等部门,其中不乏当地职位颇高的官员。

2008年至2012年3月,顾春芳在背负巨额债务,虚构其本人从事煤炭生意或者合作投资煤炭生意、投资股票而需要大量资金的事实,以年息25%至40%、月息3分至9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17.68亿余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顾春芳构成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抽逃出资罪,应予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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