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历史(十六)副食肉类之牛肉

萝卜青菜的说了半天,我们说说副食肉类,对于吃货而言只吃青菜顶不住。长久以来饭桌上肉类多少,是评估我们生活水平的一个标志,因为在我们国家一直是肉比菜贵。

中原文明是农耕文明,耕地面积也在不断扩大,牧场却逐步缩小,所以粮食、蔬菜产量明显增加,而牛、羊等牲畜却大幅度减少。养牲畜的成本高于种地,肉食品相对紧缺。粮食、蔬菜是老百姓的主要食物。当然上层社会保留着食肉的传统,因此,统治者被时人称为肉食者。《左传》中有"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说的就是当权者这类人。

即便肉食者也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吃到自己想吃的肉。这是因为,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周天子就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基于敬老之风,孟子曾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有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破例,七十可以食肉矣。这一条条的说法从法律到道德,想吃个肉真不容易啊。

《锦衣卫》里吃牛肉的镜头

先聊聊牛肉吧,因为牛肉出现在影视剧和小说里的时候比较多。比如说《水浒传》,哪个英雄出场时,动不动就是沽上一斤酒切上两斤熟牛肉,好像很豪爽的样子。如果穿越到古代,有人请苏果吃牛肉,那心情是很感动,可筷子是绝对不敢动,因为苏果深知,在中国的历朝历代,吃牛肉是犯法滴。

比如西周时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的硬规定。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推行的变法中最核心的两个字就是耕战, 耕需要牛、战需要马,而且牛皮在古代是战略军事资源。后世诸朝, 法律都规定,不论牛是否老弱病残,均在禁杀之列,严禁私下处置。

机器发明之前畜力很重要

如唐宣宗大中二年(公元848年)规定:如发现牛主自杀牛或有人盗窃杀牛,先打六十大板,然后再依法定罪。宋朝规定:故杀官私马牛者,请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杀自己马牛及故杀官私驼骡驴者,并决脊杖十七。清朝沿袭《大明律》稍做改动:"凡私自宰杀自己马牛者、杖一百。好家伙,就是说牛马虽然是你的,但它的生死是国家的,你说了不算。

连游牧民族出身的元朝,在忽必烈当政的时代,也出台了法律,《元典章》记载,忽必烈在其即位后的第二年专门下了一道命令,严禁宰杀牛马。他说:凡耕田备战, 负重致远,军民所需,牛、马为本。往往公私宰杀,以充庖厨货之物,良可惜也。今后官府上下公私宴会并屠肆之家,并不得宰杀牛、马,如有违犯者,决杖一百。

历代统治者制定这样的法律的出发点很明显,我们是个农耕文明的国家,牛在机器时代之前,是最重要的畜力。历朝历代都以发展农耕为基本国策,保护耕牛自然非常重要。

当然,也不是一点牛不杀,不然庖丁怎么学会杀牛的。祭祀的时候,牛就是最重要的祭品。在最重大的祭祀等级太牢里,就有牛,羊,猪三种贡品。而其次的少牢里,就省掉了牛,只有猪和羊了。

祭祀

所以有: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的说法。实际上大多数皇帝们也比较自觉,平时也不吃牛肉,主要是要起个表率作用。什么涮肥牛,红烧牛肉面之类的,就甭想了。

在什么时候牛可以由其主人自主决定处理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上个世纪的80年代。准确的说是1984 年,参见《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牲畜可分到户或作价归户,允许私养、允许自宰自售。连个小时候吃的牛肉干也不是这么容易得到滴。

所以不论反映古代任何时期的小说影视剧,涉及吃牛肉的情节,都是小说家之言,可信度极低。比如《水浒传》中,有很多经典场面如林冲风雪山神庙,武松过景阳冈,都是喝酒吃牛肉。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有人统计过,整部《水许传》提到的屠宰、吃食活动的共有134处,其中指明是牛肉的就有48处。而其他的明代小说中屠牛、食牛的比例要低得多,如《西游记》只有一处提到条牛宰马。《金瓶梅》全书具体描写吃食种类只有一处指明为牛肉。宋朝孟元老的的《东京梦华录》,记录了东京汴梁的各种酒楼美食,肉食种类有几十种,包括獐巴.鹿脯都有,就是没见牛肉的。

梁山好汉们非得跟牛过不去,只有一种解释:本来就是造反的,当然要践踏法律了,不然怎么体现是英雄好汉。只是不知道牛是不是这样想的。

孙二娘自称包子馅是黄牛的

任何时候有禁止就会有违反的,除了草莽英雄外,一些当权者当然不在法律管辖之内。普通人也有铤而走险的,非法进行牛马肉交易。或者机灵点,请苏果吃牛肉的时候说这牛是自个一头撞死的,绝对不是私自宰杀的。

文化人也抵不住诱惑,唐代郑处诲编撰的史料笔记《明皇杂录.补遗》中说:杜甫之死,就缘于他过量饮食了耒阳县宰馈赠的牛炙、白酒。这事估计李白也干过,因为诗仙说: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诗人咋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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