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日(16日)发布2017年4月和1-4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4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6%,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10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PM10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
4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邯郸、太原、唐山、郑州、邢台、石家庄、保定、天津、济南和衡水市。1-4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邯郸、石家庄、邢台、保定、太原、西安、乌鲁木齐、唐山、郑州和衡水市。
4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珠海、深圳、乌鲁木齐、拉萨、贵阳、丽水、舟山、中山和张家口市。1-4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惠州、深圳、丽水、珠海、福州、台州和贵阳市。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5%,同比提高16.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PM10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7%;PM10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2%。
北京市4月优良天数比例为73.3%,同比提高20.0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1%;PM10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0.8%,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8%;PM10浓度为1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6.9%,同比下降10.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PM10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8%,同比下降13.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5%;PM10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4%。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7%,同比下降7.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6%;PM10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6%。
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研究总体专家组介绍说,与去年同期相比,2017年3月和4月全国空气质量呈明显改善趋势,优良天数连续两个月同比提高,PM2.5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7.2%和4.8%。但受1-2月扩散气象条件极端不利、PM2.5浓度同比大幅升高影响,1-4月我国部分区域和城市PM2.5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仍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