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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做一期美食文专题,为大家推荐十本美食小说,愿这烟火气飘满人世间。
书名:《舌尖上的大宋》
作者:呼啦圈大神
字数:429万字(连载中)
简介:人活着,总结的来说,其实就两件事——吃饭和为了赚吃饭的钱而奔波忙碌。 滔滔历史长河,数不尽风流人物,说不完精彩故事。 吃饭和食物两样最普通的事物,却一直默默的改变着我们祖先的生活进程。 且看一名小小厨师,怎么把各种食物制作的无比美味,又怎么把穿越生活诠释的万分精彩。 烹东西南北四方菜肴,品酸甜苦辣百味人生。
精彩片段:“黑牛哥哥,你说咱这牛肉面卖多少钱一碗合适?”
李黑牛就开始掰着指头算成本,摇头晃脑的嘴里还开始嘀咕,“牛肉那么贵,光那几片牛肉就得十个大钱,加上面和调料,怎么也得十五文的成本吧,咱们卖二十文一碗如何?”
听完这么实在的话,杨怀仁白净的脸就有些抽搐的迹象。
“你是我亲哥!你光算材料了,店面成本不算?人工呢?柴火石炭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啊!”
这回该黑牛哥哥抽风了,“说得对啊,成本就超过二十文了,可是如果卖三十文一碗,寻常百姓都是些一个铜板恨不得掰成八瓣儿用的主,怎么舍得花那么多钱吃一碗牛肉面呢?”
“三十文?这么薄的利润就是去的限量供应的目的。我要卖五十文一碗!”
即便这样,杨怀仁都觉得这价钱亏了自己的手艺了,一半成本一半利润,在后世的餐饮业中基本算是良心价了。
黑牛哥哥被惊得够呛,好在他这些天被杨怀仁异于常人的行为和语言惊吓惯了,只是呆呆的看着他,等待杨怀仁的解释。
“这世界上的东西,都是越少了越值钱,就是因为限量供应,我们的牛肉面才显得更珍贵,明白没?”
黑牛哥哥抱着脑袋想了一会,恍然大悟,“贵精不贵多?”
书名:《北宋小厨师》
作者:南希北庆
字数:713万字(完结)
简介:身为一家超五星级酒店首席大厨的李奇,因为喝了点小酒,竟然奇迹般的穿越到了北宋末年。来到这个无亲无故的陌生世界,无奈之下,李奇只好抄起了老本行,在汴京一家即将贱卖的酒楼做起了厨师。李奇原本只想做一名低调的小厨师,可是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男人太出色,有时候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精彩片段:“嘿,小哥,你们这豆腐怎么卖?”这时,一个刚刚闻臭赶来的白面书生朝着吴小六问道。
吴小六指着立于身旁的那块木板道:“上面写着了,你自己看吧。”
白面书生往木板上一瞧,只见木板上面写着,‘祖传秘制臭豆腐,由八种上等材料秘制而成,三百文钱一份(每份四块),不二价,由于数量有限,限定每人只准买一份,卖完为止,望大家多多包涵。’
臭豆腐?光这名字就足够吸引人的眼球了,这里大多数的菜肴都是以一些华丽的名词来命名的,用“臭”字来命名的菜,在整个大宋国,这可是独一家,再加上那独一无二的浓浓臭味,堪称无懈可击。
白面书生皱了皱眉,又往油锅里瞧了两眼,纳闷道:“就这几块豆腐就得三百文?”
三百文买四块豆腐,这在北宋的确可以用天价来形容了,但是物以稀为贵,谁叫当今世界就李奇一人会做了,你去别的地方,想吃还吃不到了。
吴小六摇摇头,叹道:“客官,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不错,这几块豆腐确实不值什么钱,可是你没看见上面写着么,这豆腐可是用八种上等材料腌制成的,根本赚不了什么钱。”
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早就乐翻了,什么珍贵材料,不就是别人都嫌弃的腌菜汁吗,这李哥还真是会忽悠人。
这番话自然是李奇教他的,论演技,李奇对吴小六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书名:《怪厨》
作者:田十
字数:613万字(完结)
简介:白路在一个神奇的地方长大,学会许多古怪本领。更得到神传厨道,拥有绝世厨艺。机缘巧合,来到首都开店,从此世上有了一间古怪的饭店,多了一个古怪的厨师,发生了许多古怪的事情,怪厨白路。
精彩片段:大天切菜用了两分多钟。白路只用去一分钟就搞定三堆菜丝。而在整个切菜过程中,根本听不到菜刀与菜板撞击发出的声音。
大天切菜发出轻微的咚咚声,说明力量控制的很好确。可是白路控制的更好,从头到尾,只有切菜的刷刷声,刀锋与案板一触即收,没有发出声音。
等白路收刀后,满店客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是拍电影吧?比拍电影还牛!
大天更是呆住,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刀工非常非常好,在整个北城,纵是排不到第一,也绝对是前三名,没料一个毛头小子轻易就赢了自己。
看着那一面平铺开的晶莹的好似暖玉一样的土豆丝,大天不服输,你只是快而已,对,你只是快而已。咬咬牙,回头吩咐一声:“针。”
跟他一起来的人也都傻了,这还是刀工么?人使的刀怎么可能这么快?这家伙是机器人吧?
大天带来的是三个徒弟,此时一会儿看着那堆菜丝,一会儿看着白路,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可是明明亲眼看到……
就这时候,听到大天说话,有个徒弟慌乱拿针,被扎,发出呀的一声。
大天怒瞪一眼,抢过针,在自己的三堆菜丝中各取一根,举在众人面前,试了两下,一根接一根的菜丝轻易穿过针眼。
白路摇头:“心不静。”
拿过那根针,取一根胡萝卜丝和一根土豆丝,两根并一起,轻轻一穿,入针眼而过。
书名:《曹操的主厨》
作者:隔壁的小蜥蜴
字数:228万字(完结)
简介:穿越前,我是一名美食主播,主打自主烹饪;穿越后,一位黑长直黑丝御姐,强横的告诉我,今天开始我就是她的人,于是我成为了她麾下的主厨,这个女人叫做曹操,表字孟德,闺名梦。这是一个矛盾的世界,明明是母系社会,女性却又有三从四德的特性。每个女子都有一个闺名,只有丈夫和闺蜜能叫。一开始,我以为穿越到女性化的三国时代,结果才发现这个世界的恶意,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精彩片段:“夏侯将军,您要的菜肴已经准备妥当,还请品鉴!”王庸把盘子放在夏侯惇面前,随即拿出一双筷子,恭顺的放在她的面前。
一股喷香缓缓升腾起来,随即化为一股洪流,朝着夏侯惇的鼻腔袭去。闻到了这股味道,这小妮子瞬间就沉浸了进去,整个人也变得飘忽飘忽的,完全沉醉进去的感觉。
“诶呀,不好!”夏侯惇随即回过神来,咽了口唾沫,刚才差点就让它流出来。随即指了指桌面上的肉块,“这是田鼠?若是你敢偷梁换柱,我同样会杀了你!”
“这肯定是田鼠!”王庸看到夏侯惇这幅表情,就已经浑然不怕,拿起一双筷子在肉里面找了找,“它的尾巴都还在这里!”
果然,筷子上,田鼠的尾巴赫然在其上面,再对照一下,似乎这盘肉还真是田鼠肉!
“拿走拿走,影响食欲!”夏侯惇也不管那么多,“还要吃过才知道!”
顿时一筷子夹了一筷,知道它是田鼠肉,回想它原本的样子,还真有点吃不下口。然而随着这块肉凑近鼻腔,那股霸道的味道更是直接冲了过来,直扑她的大脑而去。
“啊……啊……这真的是,田鼠肉?”夏侯惇顿时已经没办法思考,对美食的渴望已经快要把她的理性给淹没。也不顾什么,直接放进嘴巴里面,简单咀嚼几下,顿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夏侯惇反复地咀嚼着,“这太好吃了!”
酥脆的表皮,然后是绵柔的肉,酱香味和一股特殊的香味,快要把她的灵魂都给冲击出来。此刻的她甚至忘记自己是来找茬的,完全沉浸在这道美食之中。
书名:《美食小饭店》
作者:像极了随便
字数:173万字(完结)
简介:父母留下的饭店,一个不靠谱的系统,江阳开始了丰富多彩的一生。
ps:这是一本日常向的小说,大概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称霸都市的故事。
精彩片段:次日清晨,江阳早早起了床,他要去调查一下市场。
是的,昨晚他几乎一夜没睡,终于下定决心,开餐馆!那件事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释怀是肯定不能释怀的,只是江阳决定走出过去。
因为,父母其实也是那样希望的吧!
而且……这也是他小时候的梦想啊,那时候他跟着父亲屁股后面转,小小年纪就想拿菜刀学着父亲切菜。
初中时,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叫我的梦想。江阳就写,我的梦想是成为和父亲一样的厨师,做好多好吃的给大家吃。
他还清楚的记得,父亲看到那篇作文时,高兴的拍了拍江阳的肩膀,大笑的说道:“好!以后咱们父子俩做最好的厨师,开最棒的饭店!”
母亲还啐了父亲一句:“当厨师有什么好,以后我儿子肯定要上大学,以后挣大钱的。”
现在想起来,江阳不由地笑了笑。
书名:《星际之全能炊事员》
作者:凉拌豆芽
字数:70万字(完结)
简介:苏里,听说你要考第一军校? 苏里,听说你要成为厨师? 苏里,听说你还想成体术大师? 苏里,听说疑难杂症你都要治? … 不,我不想。 苏里也不知道怎么就被这个坑货系统一步步逼成了一个全能炊事员 ,她只想做一个睡到自然醒的大小姐而已啊……
精彩片段:苏里这才将筷子,勺子以及这一盘蓝莓山药端到餐厅,刚走进,就看到秦媛媛慌张的抹着嘴角。
“苏里,你来了,快快,我们快来吃吧。”秦媛媛脸上有一抹羞赧,她竟然忍不住,背着苏里自己一个人偷吃,简直太失礼了。
看着盘子靠近秦媛媛那部分的三分之一都快没了,再听着她掩耳盗铃的话,苏里忍不住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秦媛媛脸上越来越红。
苏里赶紧道,“作为制作它的人来说,它越是被你喜欢,我就越是高兴!这是对我最大的肯定。”
“真的吗?”秦媛媛忍不住哭丧着脸,“真的是苏里你做的番茄炒蛋太好吃了!真的,特别特别好吃,颜色太好看,味道也是,那股香味不住的往我鼻子里面钻,我根本忍不住就想吃。”
书名:《末世小馆》
作者:秦善官
字数:360万字(完结)
简介:林愁:我要在末日里开一间超牛的五星级小饭馆,回锅金线鲨,酒烹毒龙兽,清蒸鬼翼蝠!天上飞的海里游的地上跑的通通一锅烩了!
精彩片段:新鲜黑山野猪血一大盆,加一小勺盐,3:1的温水,顺时针搅拌,静置十分钟,就变成了鲜嫩的血豆腐。
汤鼎加水,放入部分血豆腐铺底,加入去皮冬瓜块,中火烧开,转小火,两个小时的熬制后,除尽其中猪血,这时冬瓜已基本化在汤中了,再取几滴蛇酒去腥。
随后将血豆腐薄片放入碗中,碗底放盐,辣椒,花椒,以沸汤冲开椒盐。
林愁端着碗闻了一下,顿时陶醉了。
猪血汤泡米饭,这可是他的最爱!
泡上两勺白花花的大米饭,林愁稀里哗啦的吃开了。
“嘶哈,这什么味道!好香!林老弟偷吃什么好东西呢?”
黄大山哼哼着扒在后厨门口,鼻子像狗一样动着,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呵呵,林老板,我老白也来了。”
饭厅里多了十几个人,光头,皮衣妹子燕子都在,还有一群很年轻的面孔,满脸好奇的打量着这家开在荒野中的小店。
“林老弟,你这招牌厉害了啊!你的天赋是操控植物?那些变异猪笼草可把我吓了一跳!”
林愁也不管这个,“来得正好,帮我试试菜?”
一人一只大海碗,满满的米饭浇上猪血汤。
“嘶…烫烫烫!”
“好吃!”
“吃到肚子里感觉整个人都暖洋洋的!”
“何止暖洋洋的啊!一身疲惫简直一扫而空好不好!”
“真不错。”
黄大山自己干掉了三碗,看到写着盐焗鸡和三彩蛇酒的小黑板,又有点忧伤了,要不,再来点??
白穹首眼冒金光,“林老板,你这猪血汤…绝了!”
书名:《苏厨》
作者:二子从周
字数:481万字(完结)
简介:治大国如烹小鲜,因此,这是一个吃货治国的故事,从北宋皇佑四年开始……
精彩片段:苏油站在搬来的凳子上,让厨子先将鸡脯肉表面的少量筋膜剔除,放入锅中加水和米酒葱姜煮制,大火烧开后转小火煮上两刻的功夫,然后取出沥干水份稍稍放凉。
之后指导着厨子用擀面杖将鸡肉轻松压制成鸡肉丝。
炒锅那是别想了,只找到一个厚底小铜锅,苏油让厨子将锅子放入少许油烧热,然后倒入鸡丝,加入盐和些许饴糖小火不停翻炒。
一刻钟后,肉丝变得蓬松,颜色也转为金黄,苏油让厨子将铜锅端下来,趁热用铁箸如绞打蛋液一般绞打肉丝。
肉丝愈加蓬松,颜色也由金黄渐渐变淡,最后变成了淡黄色的肉茸。
厨子被累得满头大汗,苏油叫停后,找来筷子夹了一小撮给厨子:“大叔,尝尝。”
厨子小心地将手心里的一点鸡茸舔进嘴里,眼睛顿时就亮了:“哎哟!怎么……怎么这么鲜美!”
后世蜀州有一道著名的小吃,叫渣渣面,这面之所以出名,就是在味精尚未普及之前,面里边加了一款调味料,便是完全可以用来替代味精用的鸡肉松,一招鲜,吃遍天。
将鸡肉松倒到盘子里放凉,苏油说道:“这法子可就算是教给你了,以后家里做饭,如八娘那样食欲不振的,就可以尝试着加上一些,不要太多,止于调味即可。”
厨子乐得油光满面,对着苏油连连作揖:“多谢小先生,多谢小先生,你这是送了我一门立身的手艺啊。”
书名:《食人魔的美食盒》
作者:黑籍
字数:193万字(完结)
简介:坐在名为“美食盒”的角斗场至尊观赏席上,看着那些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类勇者、兽人先知、精灵英雄们像野兽一样在泥泞和血污中互相搏杀,撕咬,只为争取那一点点肮脏的食物和生存的权利……已经站在刀塔大陆的顶点,站在一切之上的食人魔之王戈隆突然间开始怀念起孩童时的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还有那本妈妈送给他的,象征着整个食人魔族文化精髓的宝典……《烹人指南》:1.找一个或八个活人2.打他3.继续打他4.把他丢到火里5.吃他。
精彩片段:魔术师黑杰克走到了少女神官面前,优雅的鞠躬后说道:“我尊贵,神圣,而且美丽的朋友,克里斯蒂娜小姐,您要找的小食人魔,难道不都在这里吗?他们将任由您处置。”
少女神官克里斯蒂娜的目光在拉法娜身后的那群食人魔儿童身上一一扫过,然后她怒哼一声:“他不在这里,那……那家伙虽然也是食人魔,但是体型和人类差不多,一点也不胖,年纪也要更大一些,他……我……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他!”
老巨魔的目光疑惑地看向身边的戈隆,整个黑手部族中,符合少女神官这些形容词的“小食人魔”也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戈隆·黑手。
果然,自从少女神官揭开斗篷之后,戈隆的目光就始终落在她的身上,老巨魔从戈隆的目光中读出来的,是无尽的懊悔,自责,还有崩溃。
这些,都不是属于一名头脑简单的食人魔应该有的感情。
老巨魔再次摇了摇头,不用戈隆去解释什么,人老成精,而且对戈隆所谓的秘密早已知晓的他也能猜出个大概来了。
不久之前黑手部族刚刚袭击过一支圣光之理教会的秘密行动小队,带回来的“储备食材”当中好像就包括这名少女神官,然后戈隆因为喜欢女孩所讲的故事,就偷偷将她放了……虽然戈隆以为自己做的非常隐秘,无人知晓,其实几个部族领袖对于他的那点小把戏早就心知肚明,只是大家都呵呵一笑,没有理会而已。只没想到今天带来这场灾难的元凶,貌似正是这位清丽美貌的少女神官。
老巨魔长叹一声,看来戈隆对于人类,尤其是对于女性人类的了解还是十分浅薄啊,虽然她好意将女孩释放,还她自由,但是对方非但一点也不感激,反而将戈隆视为生死仇敌,不死不休。虽然戈隆听过很多故事,以为自己对很多事情都有所了解,但他毕竟是生活在单纯的食人魔族群之中,对这种复杂纠结黑暗污秽的情感自然是难以理解的。
书名:《娱乐之荒野食神》
作者:祥瑞御妹
字数:189万字(连载中)
简介:离开自动化的电器之都,远离雾霾弥漫的繁华都市,他要周游世界,去孤岛、沼泽、山脉、雨林……挑战最刺激的冒险,寻找最原始的美食!碳烤得喷香的海龙虾和帝王蟹,香煎得金黄的松茸与鸡枞菇,油焖得香糯可口的驼峰跟熊掌,荷叶盘上新鲜美味的松露与鱼子酱。我是尼古拉斯-狗爷,这里是《荒野食神》。我将展示给你看怎样从世界上某些环境最恶劣的地方上生存的很滋润。在我的节目里,狩猎、冒险、美食、明星、求生、美景、探宝……应有尽有。
精彩片段:接受了“庖丁解牛”刀法的一系列知识灌输后,二狗重新将注意力重新放在狼尸、兔尸上,立刻就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仿佛对泼皮剔骨有着与生俱来一般的本能。
看着虚拟屏上满屏恭维的弹幕“First-blood,恭喜狗爷单杀狼人”,还有不间断的礼物刷屏,也不再故意装酷了,脸上露出笑容,开口道:“嗯……情况就是这样。大家也看到了,狭路相逢勇者胜,优胜劣汰是大自然亘古永存的生存法则。”
“这次狩猎我犯了点错误,太急功近利了。我应该吓走它,而不是主动攻击,它毕竟独狼,我只用一支火把或者大吼就能做到。而且也不该一动手就丢刀子,显然我的飞刀技能也没练到家,而且打野刀不适合飞刀,这次出门也忘了给自己备用几把飞刀,幸好准备了两把打野刀。”
“同时也提醒观众朋友们,如果你在野外遇见狼群,不管是孤狼还是狼群,千万不要试图挑衅,有多远躲多远。森林里背着走有血腥味的东西走路是不可能的,我可不想一路都被各种猛兽在黑暗里跟踪,所以现在必须处理一下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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